遵义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(试行)
遵义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
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(试行)
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,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,第五临床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。
一、组织管理
(一)教学督导组是教学管理的监督性机构,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估、信息反馈和教学监督、指导的组织,是教学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(二)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在第五临床学院管理下开展工作。
(三)督导专家由教研室及第五临床学院推荐,报第五临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,由院长聘任,每届任期三年。
(四)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第五临床学院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离退休专家及临床实习带教科室骨干组成,设组长、副组长各一名。
督导专家组成员名单:
组 长:李建国
副组长:伍火志
成 员:张祥贵 陈世玖 王红嫚 黄荣柏 戴 峻宋文秀 韩江全 赵广琼 肖 寒 刘 侃夏旭光 王克强 蒋庆芳 马 俊 王豫黔 吴发印 李松军 黄发贵 雷 敏 吴 艺
秘 书:蒋铁汉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课堂教学的督导与评价
主要督导:新上课教师、上新内容教师、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及进行教改上课的教师,帮助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水平。
(二)督导临床见习和实习教学工作。
(三)参与全院专业课程评估,检查各项教学制度执行情况。
(四)配合校区教学办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,参加教学办组织的相关会议,向教学办反馈教学信息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(五)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沟通教师及学生反馈的信息。
(六)指导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及提出整改意见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督导听课。
1.督导组组长制定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每次至少由3名督导专家组成听课小组,对教师授课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及组织学生评教工作。
2.教学督导专家每学期听课一般为1~3 次,由教学督导组秘书统一安排。
3.每次听课后,按课程类型填写《理论授课质量评价表》、《见习课质量评价表》及《教学情况汇总表》,如实向有关教师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教师本人填写《听课情况反馈表》,提出整改措施,督导专家根据教师的改进情况再决定是否再次督导听课。
(二)督导三期教学检查工作,内容包括:
1.教师教案、讲稿、课件的准备情况。
2.考试管理督导,检查试卷命题程序、试卷评阅、试卷的归档和试卷质量是否符合规定。
3.教学档案整理与保管。
4.见习、实习教学运行情况。
通过督导,提高教学检查的严肃性,规范教学秩序。
(三)教学督导组积极参加教学相长会、教师座谈会,采取问卷调查、听课、抽查作业、考试巡查、抽查试卷等方式,了解“教”与“学”方面的情况,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导。
(四)督导组应定期或不定期以《教学督导情况通报》的形式通报督导情况,指出问题,分析原因,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(五)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工作待遇
督导组专家听课费发放标准为:120元/课时
二○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