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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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义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(试行)

来源: 发表时间:2017-05-02 浏览次数:4759

           遵义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(试行)

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,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,第五临床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。

一、组织管理
  (一)教学督导组是教学管理的监督性机构,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估、信息反馈和教学监督、指导的组织,是教学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(二)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在第五临床学院管理下开展工作。

(三)督导专家由教研室及第五临床学院推荐,报第五临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,由院长聘任,每届任期三年。

(四)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第五临床学院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离退休专家及临床实习带教科室骨干组成,设组长、副组长各一名。

督导专家组成员名单:

 长:李建国

副组长:伍火志

 员:张祥贵  陈世玖   王红嫚 黄荣柏      峻宋文秀   韩江全  赵广琼          侃夏旭光    王克强   蒋庆芳        王豫黔   吴发印   李松军   黄发贵          

 书:蒋铁汉 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课堂教学的督导与评价

主要督导:新上课教师、上新内容教师、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及进行教改上课的教师,帮助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水平。

(二)督导临床见习和实习教学工作。

(三)参与全院专业课程评估,检查各项教学制度执行情况。

(四)配合校区教学办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,参加教学办组织的相关会议,向教学办反馈教学信息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(五)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沟通教师及学生反馈的信息。

(六)指导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及提出整改意见。

三、工作要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一)督导听课。

1.督导组组长制定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每次至少由3名督导专家组成听课小组,对教师授课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及组织学生评教工作。

2.教学督导专家每学期听课一般为13 次,由教学督导组秘书统一安排。

3.每次听课后,按课程类型填写《理论授课质量评价表》、《见习课质量评价表》及《教学情况汇总表》,如实向有关教师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教师本人填写《听课情况反馈表》,提出整改措施,督导专家根据教师的改进情况再决定是否再次督导听课。
(二)督导三期教学检查工作,内容包括:

1.教师教案、讲稿、课件的准备情况。

2.考试管理督导,检查试卷命题程序、试卷评阅、试卷的归档和试卷质量是否符合规定。

3.教学档案整理与保管。

4.见习、实习教学运行情况。

通过督导,提高教学检查的严肃性,规范教学秩序。

(三)教学督导组积极参加教学相长会、教师座谈会,采取问卷调查、听课、抽查作业、考试巡查、抽查试卷等方式,了解“教”与“学”方面的情况,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导。

(四)督导组应定期或不定期以《教学督导情况通报》的形式通报督导情况,指出问题,分析原因,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
(五)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工作待遇

督导组专家听课费发放标准为:120/课时
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